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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离校时(无论是否签约了用人单位)学校要向毕业生颁发《报到证》。《报到证》是学校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所编制的就业方案,先由教育部审核批准,再由省级政府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
《报到证》的作用:
1.《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 当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 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报到证》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6.《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
温馨提示:1.我院专升本的未签就业协议的同学没有出具报到证,学生只需持录取通知书去本科院校报到即可。
2.凡办理托管、人事代理(就业报到证开至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学生不需持报到证到中心报到,待今后学生到中心办理档案转递和其它手续时一并出示。请注意:中心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每周五下午为中心内部业务学习、档案整理时间,不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3.有部分学生虽已出具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商调函,但由于市教委方案审核的限制,我们无法派遣到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请这部分学生在拿到统一派回原籍的报到证后尽快与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一般不会影响办理。
4.若发现报到证有误的同学请及时与就业处联系,7月份的报到证改派只能由学校统一办理。